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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电话,潍坊医学院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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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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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高考公平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潍坊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潍坊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九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或者社会各者悉判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部分专业色盲、色弱限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的体检结果不符,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等处理。

    第十二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等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四条2021年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省的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我校公布的具体方案执行。

    第六章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接受投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首改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分专业录取。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陆含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信息须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 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学校网址: http://www.wfmc.edu.cn

    E-mail:zszx@wfmc.edu.cn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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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院排名在省内是第一 但是还有综合类大学念举的医疗系没陆高森有计入排名不是太好学医进不了好大学 毕业基本也就是开个诊所进医院工作基本很难早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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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潍坊医学院在哪个区 潍坊医学院 是在潍坊市潍城区,具体地址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该校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是中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二、潍坊医学院简介

    潍坊医学院 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亮迟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现名。

    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7年获批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更名大学已列入敬并李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临床医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

    学校有浮烟山和虞河两个校区,占地1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本科生13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设有乐道书院、济世书院和孔子学蔽备堂。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3个,附属医院17所。图书馆藏书380余万册,其中电子图书239.8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于金明为名誉院长。有国家“”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8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05人。

    学校现有18个院(系),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新生。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2017年1月,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麻醉学专业分别名列全国同类专业前三名。2018年,马克思主义学院被评为全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2个。设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13个,省医药卫生(中医药)重点学科(实验室)14个,省临床(中医药)重点专科14个。“‘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组织工程与修复重建”“靶向药物递送研究及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海洋康复药物与特种新材料工程实验室为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为“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先后获批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全国麻醉学基础理论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点。中国肢体畸形残障医学展览馆、山东省基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预警与处置指导中心设在我校。主办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潍坊医学院 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院校及研究机构建立友好校际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全方位、高层次国际合作。聘请中国工程院王辰院士、戴尅戎院士、陈芬儿院士、郑静晨院士等6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校特聘教授。留学生生源国家拓展至亚非欧美25个国家。

    六十七载薪火传承、砥砺耕耘。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研究生和本专科生10万余人,打造了“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品牌。山东省医学领域三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谢立信院士在我校工作25年,于金明院士为我校79级毕业生。加拿大医学科学院王睿院士为我校77级毕业生。近年来,学生连续三届荣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二等奖,荣获山东省南丁格尔应急救护技能比赛高校组第一名。

    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学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秉承“乐道济世”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潍医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迈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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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生招聘#导语】2022年山东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18日16:00,现将招聘简章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委管的集教学、医疗、科研、预防和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潍坊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2020年4月,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与潍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合署。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连续为A类。

    医院建筑面积20余万m2,开放床位2000余张。医院现有职工2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8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杰青)人才、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鸢都学者、潍坊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29人。医院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医学及相关专业人才,在我院工作过25年的中樱洞国工程院谢立信院士、在我院学习毕业的优秀学子于金明院士等是最杰出的代表。

    设置临床科室66个,医技科室10个。医院现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药重点专科,11个省级医药卫生临床重点实验室。肿瘤内科设有院士工作站,内分泌代谢病科、神经内科、肿瘤内科是潍坊市鸢都学者设岗学科。

    医院是生殖医学技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正式单位,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卓越医师培养改革项目单位,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省脑血管病防治协会理事长单位。

    医院拥有世界先进的GE3.0T超导型磁共振、瓦里安VitalBeam智能加速器、飞利浦UNIQFD20大平板血管造影机、全飞秒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1000余台(套),为疾病的准确诊治提供了技术保障。

    医院被授予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山胡培东省人才工作先裤颂唯进单位、全省卫生计生先进集体、省卫计委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省卫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爱婴医院、PAC优质服务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高级岗位14人,中级岗位6人,初级岗位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岗位的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医学院网站(http://www.wfmc.edu.cn)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wyf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00--11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审核通过后《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医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医院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1月18日16:00后,医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博士研究生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开放期间通过报名,报名关闭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fy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00-11月19日16: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材料如下:

    (1)提供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佐证材料;2022年进行规培结业的考生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单;

    (6)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4日;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医院“医院公告”栏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在医院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现场确认及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相关要求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李 老师

    联系电话:0536-3081105

    监督电话:0536-3081155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11/43968839-510a-4009-8004-9170c73db331.shtml

    潍坊医学院学籍科电话

    2022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6-2602020)。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学校校址

    浮烟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虞河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困孙、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考生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部分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限制报考。 新生 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若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

    第十二条岩尺敏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公布的具体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无口试要求。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粗枝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 考试 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发放录取通知 书 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 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 毕业 条件的,颁发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潍坊医学院。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wfmc.edu.cn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招生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电子信箱:zszx@wfmc.edu.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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