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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的一本书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

  • 本科
  • 2023-04-28
目录
  • 我喜爱的一本书五百字
  •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 我喜欢的一本书50
  • 我喜爱的一本书200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

  • 我喜爱的一本书五百字

    在我的书柜里,要说最喜欢的书还得是《加菲猫》。尽管这是一本漫画书,但对我而言,却非常有趣、爱不释手。下面是我为您我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你的散竖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蔽掘纤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去年寒假正值“第十届书香班级活动”中,我读了许多书,如《鲁滨逊漂流记》、《爱的教育》、《城南旧事》、《窗边的小豆豆》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城南旧事》。

    第一次读过这本书,我就再也忘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英子,一个五六岁扎着两只羊角辨的小女孩,生活在老北京的胡同里,以童真的眼光观察着世界,关注着周围的人,她善良、天真、机智 、充满同情心的个性给我的记忆里烙上了深深的印记。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其中,似乎看到小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溪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 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大家的德先叔、和她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 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喜怒哀乐无时不在牵动着我的心。

    这本书常常让我如痴如醉,我简直就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难过时我会跟着她哭,高兴时我会随着她笑,就连干别的事我也会不由地想起她,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小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 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妈妈见我一有空就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味,就问我:“你都把它看了这么多遍了,怎么还对它这样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每次读,每次对它的感受、心得、想法都是不一样的,这种感觉 非常有趣,所以每宏仿次它都会给我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这就是我对它百看不厌的原因。”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我 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 :“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读书,每一本书都像知识海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每一朵浪花又都闪烁着奇光异彩,令人遐思飞扬。在我众多的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的儿子皮卡—尿王》这一本。

    《尿王》这本书很有意思,这本书写的是:皮卡上小学时班上有一位同学叫马飞,因为马飞上课时管不住自己的小便,大家就取笑他是“没有桶底的水桶”。马飞有个哥哥叫马强,马强依仗自己是高年 级的学生,总是和马飞一起欺负皮卡和其他低年纪学生。后来,因为马飞抢人家钱,跟皮卡、皮达发生冲突,被警察抓到少管所。不过,最后皮卡还是帮助马飞,和马飞成了很好的朋友。

    读到这本书时,我都会被乐的哈哈大笑,皮卡非常调皮、有趣,还喜欢帮助别人。不过这本书还有这深刻的道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不能嘲笑别人,这样不仅伤害别人的自尊心,还为自己带来很 多麻烦,毕竟自己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还明白了在学校我们要团结又爱,遵守学校纪律,和同学互相帮助。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烦恼的时候,当你学习累了的时候,请你来读一读这本有趣的书吧,它会给你带来很大的乐趣。别忘了这本书的名字是《我的儿子皮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拍蠢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500字

    第2篇:我喜欢的一本书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临清实验小学五年级 王笑

    --500字

    第3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袭搜陪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漏誉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50

    导语:总有一本书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下面是初一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欢迎参考。

    篇一:初一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历山差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我知道了红蚂蚁身上有一根“磁针”,有感应作用,可以顺利找到家,金步甲会残忍地杀害同类,但他们也吃害虫吃食物还很有讲究。蟋蟀总是慎重选址,辛辛苦苦地建造家园;狼蜘蛛的毒性很大,但它是一位慈爱的母亲,细心的照顾孩子;蜘蛛选用蛛丝来联系,也是蜘蛛获取信号的……

    法布尔进行了长达三十年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虽然我们被称为高级动物,可是我们不知道没有这些可爱的小生命,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篇二:初一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唯尺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肢皮,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篇三:初一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200

    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精彩、刺激的冒险故事。

    1632年鲁滨逊生在英国的约克城。他从小就有航海的梦想,在1651年9月1日,他登上了航海的船,从此毫无音信。从首次航海流落孤岛再到重返家乡。鲁滨逊用坚毅、勇敢、智慧、勤劳克服了每一个困难。他告诉了我如何在绝境中寻求生存、在无望中寻求希望,在孤独中寻求慰藉。他的勇敢让人赞叹,他的坚强让人敬佩郑拿,他给我们好多好多启发,告诉了我们好多好多成功的秘决。

    和鲁滨逊比起来,我显得多么渺小、脆弱。做作业,稍微有些难做不起,我就马上去寻求爸爸的帮助;练琴时,只要某首曲子弹不好,我就会大发脾气。有时只要爸爸妈妈唠叨一会儿,我就会不耐烦地打断他们,如果妈妈夸楼里某个小朋友懂事、听话,我就会不高兴。可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下决心改掉这些坏毛病和不好的想法。在家里,我经常以鲁滨逊为榜样,只要干什么事累点,我就会想到鲁滨逊——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我连这点小事都办不成,真羞愧!于是,我马慎空上就有了动力,渐渐地,学会遇到难题先动脑筋,曲子弹不好慢慢练,学会了倾听大人们的教导。

    是《鲁滨逊漂流记》改变了我。从此,我更加喜欢《鲁滨逊漂流记》。我经常背着爸爸妈妈偷偷看《鲁滨逊漂流记》,甚至上厕所也翻上几页,因为妈妈怕我眼睛近视,不许我长时间看书,我把书放在最喊孝搭明显的地方,以便以后看起来更方便。

    如果照这样读书,坚持下去,相信以后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对我的健康成长会有极大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

    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怎么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小学生作文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雹谈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怎么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窗边的小豆豆》《夏洛的网》《小王子》《青鸟》《稻草人》《苏菲的世界》……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但最令我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了。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但是,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这个不幸的消息使威尔伯十分悲痛绝望。这时,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蜘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但,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我被夏洛为了威尔伯的生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感动,我被它们之间那种真挚的友情而感动。是啊,只有这种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才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夏洛帮助了威尔伯,不仅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还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这种高尚的品质,让我敬佩。做为一个人,我们却没有它们那样高尚、纯洁的心灵。这也正如封面所写:一个感动了半个世纪的童话。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也唤醒了我们新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文中夏洛和威尔伯真挚的友谊正是我们的榜样。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也应互相谦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这样才能与朋友建立最真挚的友谊。

    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源陪碰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乱迅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一个人)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4. 以“我的第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500字左右

    这本书的阅读率是仅次于《圣经》的.对于《圣经》,我向来认为是本可望而不可及的神书,只有那些文化人或者是虔诚的教徒才会对它如饥似渴,而我等小辈极不严肃的阅读 恐有亵渎之嫌.竟然是在音乐课上,老师带来了这本书.起先,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就像水里的鱼对天上的鹰那样不理不睬,因为他们永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真得没想到,这本号称神圣的书会拥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王子》.遥望扉页,我仿佛变成了童年时酷爱童话的小女孩.童话里的王子骑着白马,永远是黄头发;带着微笑,永远是灿烂的.结局大同小异,王子总会携美丽可人的公主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捧读《小王子》,才发现它不是一本单纯意义上的童话,它可以让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去痴痴地读它,千遍万遍也不厌倦,继而为自己终日的忙碌伤悲,为匆匆逝去的童年惋惜.读着读着,他们又会觉得自己和小王子同样天真、幼稚,想和他成为朋友,想进入他的世界.尽管小王子的世界很小且属于另一个星球,但那里没有忧伤,充满新奇,令人神往. 细读《小王子》,书中的一切恍然却如在眼前.那些画,那个虚伪的人,那个可怜而又快乐的酒鬼,那个地理学家,那个点灯人,那朵小王子最爱的花儿,还有那只狐狸……以及所有的梦想.一切都是那么栩栩如生,阅读的过程也就成了与他们的对话和沟通. 掩卷遐想,我油然而生这样的感觉:有些东西比较适合成为一个泡沫,留在记忆里,不会破掉,也不用担心它会飞走.的确,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像小王子得知他最心仪的花儿和那些普通的玫瑰并无异样是一样的.普通不是谁的错,小王子用心血栽培了她,她永远是其记忆中的最美,这就足够了. 我不是个极勤奋的人,但却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和其中的每一幅画.于是,我将它确定为我的第一本书.作出这样的选择,决非否定我以往的阅读,而是基于它带给我的思想升华. 它不仅领我进入了快乐的世界,而且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伟大.上苍安排我们如此平凡,自然有它的道理.不要为金钱而哭泣,也不要为平凡而气馁,更不要为昨天而苦恼.累了,烦了,读读《小王子》,你会悟出许多看似简单但你又无法弄懂的道理,至少你会坚信明天总是美好的. 一堂音乐课,一本《小王子》,一个梦就这样成为一个泡沫,让忙碌的我停下手中的事去欣赏它,去走进它为我们呈现的世界.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

    5. 我最心爱的一本书 500字作文

    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书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同学们,你们学了草船借箭这篇课文,一定又对《三国演义》这本书多了一份了解了吧,很想把整本书都看完吧,我建议你看完这本书,这本书非常非常的好看。

    在这里,我先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历史。这部写得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书中塑造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人物形象,家喻户晓。书中有很多很多吸引人的故事,如“桃源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这部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孔明借东风”。里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诸葛亮草船借箭归来,周瑜十分佩服,他和诸葛亮协议谋划攻打曹营。周瑜先让黄盖“苦肉计”骗得曹操的信任,庞统又用“连环计”,使曹操 把他的大船用铁索链连起在了一起。周瑜着急而病,诸葛亮知道了周瑜的担心之处,是万事都俱备了,只是欠东风来扇火和给传加速。诸葛亮凭借自己的天文知识,预计三天后有东南风,而且越刮越大。周瑜安排黄盖去诈降,暗地为黄盖准备了二十条容易起火,当黄盖的二十条船接近了曹军的船是,黄盖命令二十条船点燃。当曹操发现有诈时,已经来不及了,火船如箭,借着风势冲进曹军水寨。曹军的大船被铁锁链连着,无法移动,曹操在陆上的营地也被大火包围,曹操大败。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智永远比武有用。曹操的几十万兵,高大威猛,却被区区一个诸葛亮打败,还被烧得像烤鸭一样。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用兵能以小胜多,真是一个智多星。我最讨厌的事周瑜,他嫉研妒能,想要杀掉比他聪明的人,我不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这本书里面还有更多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忠厚首信的鲁肃,讲义气的关羽,粗暴野蛮的董卓,深得人心的刘备等,真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书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

    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

    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 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7. 急求一篇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一本书 500字左左右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爱看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

    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

    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

    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

    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

    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关键词:作文 集锦 7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 北师大版小学五年级语文单元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

    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 ——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 *** 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

    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

    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

    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是什么意思。

    爸爸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

    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

    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500字)

    我看过很多书,《爱的教育》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她,是因为她语言的朴实,每个字就像路边的小石头一样平平常常,读起来让人放松、舒畅;喜欢她,是因为她用日记的形式随意而又完整地记录了小学四年级的校园生活,里面有欢乐、有悲伤,我深有同感;喜欢她,更因为那九个震撼人心的“每月故事”,她就像一枚枚重磅炸弹一样,把我的心炸的坑坑洼洼,里面填满了对祖国、父母及朋友的爱,让我永生难忘。 我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爱的教育》我看过很多很多遍。

    如今再翻开来,仍深深被她吸引。当我再次读到“才来上一年级的小孩们怎么也不愿到教室里去,像似的倔强,好不容易被拉进去,有的又跑了出来,有的因为找不到父母,哭了起来。

    家长急了,跑进教室,哄的哄,大声斥责的大声斥责,十分吵闹。老师也弄得没有法子了”。

    我又哈哈大笑起来,心里想:这不是一年级时的我吗?再往下看,新学期开始,同学们对新老师的疑虑,以及对新老师的真诚,陌生同学间的相互了解,伴随而来的各种层出不穷的各种摩擦、矛盾,一学年里发生的意想不到的事情,比如:罗伯蒂为了救一个小孩而被马车轧断了脚,卡罗纳的母亲去世了,操劳过度的女教师也去世了,直到最后,连“我”也要转学了……很多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但“每月故事”里的故事我却闻所未闻。

    爱国的“小哨兵”、“少年鼓手”,他们哪怕牺牲生命,也要完成任务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小抄写员”忍受着父亲、老师的误解,默默地为父亲抄写信封赚取工钱以补贴家用;“爸爸的看护人”看护着一位并非爸爸的病人,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把儿子的爱无私地给了一个陌生的“父亲”;“客船失事”里,那位意大利男孩把最后生的希望留给了另一个女孩,只因为“你有父亲,有母亲,我就一个人”;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安第斯山脉”,这个故事很长,接近两万字,写的是一位十三岁男孩找寻母亲的非凡经历。他在海上航行了27天,又坐了三天四夜的船,再坐一天火车,又继续坐了20天的牛车,然后徒步翻越安第斯山脉,在母亲病危时出现在她面前,燃起了母亲对生的希望,他救活了他的母亲。

    《爱的教育》我一遍一遍地看,又一次次地被打动,每次看完,总有一股温热的感觉留在心头。爱,真是神奇呀。

    9.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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